美国法院没有判决草甘膦致癌,更没有说转基因致癌(下)(第2页)

 在这里,必须要明确一个关键概念:是农作物通过基因改造获得了不怕草甘膦的特性,而绝非人类不怕草甘膦。

 草甘膦作为一种农药,其使用说明书上从未有过“人类可以拿草甘膦当茶喝,可以跳进去泡澡”这样荒谬的表述。这是一个基本常识,除草剂是用于农业除草的工具,具有特定的化学毒性,绝不能与日常饮品或生活用品相提并论。只有完全丧失理性判断的人,才会做出把草甘膦当可口可乐饮用的疯狂举动,喝完后又无理取闹地起诉,声称“我起诉你,因为你没有把这个农药标注为不能喝”。既然除草剂不能饮用是常识,那么仅仅要求标注草甘膦“可能致癌”(而科学界集体否认其致癌性),在实际应用场景中,其现实意义着实值得商榷。

 退一万步讲,即便假设草甘膦真的致癌(这与科学界的主流观点相悖,众多科学研究和权威机构都已证实草甘膦不致癌),从二者的本质和发展历程来看,它与转基因技术依然毫无关系。

 草甘膦的化学特性和作用机制是独立存在的,转基因作物对草甘膦的抗性是通过特定基因改造实现的,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科学概念,不应被无端混淆。

 我们应当以科学、理性的态度看待草甘膦和转基因技术,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,让农业科技在正确认知的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于人类。

 在探讨草甘膦与转基因毫无关联的过程中,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情况,那就是涉及草甘膦致癌诉讼背后的一些争议性事件。

 曾有律师为起诉孟山都草甘膦致癌案而备受关注,其中弗吉尼亚州的律师timothy Litzenburg便是典型。他曾代表一名前学校场地管理员,在针对农业巨头孟山都关于草甘膦除草剂“农达(roundup)”的诉讼中发挥主导作用。这起案件引发了民间的广泛关注,似乎坐实了草甘膦致癌的说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