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诉草甘膦的美国律师,原来是坏人!(第3页)

 更令人不齿的是,有内部人士透露,Litzenburg在代理案件期间,还存在严重的不专业和不负责行为。在为约翰逊案做准备时,他常常无故缺席筹备会议,对案件的关键细节也不上心,多次错过收集重要证据的最佳时机。在庭审过程中,他的表现也十分糟糕,言辞混乱、逻辑不清,甚至被观察到行为举止异常,疑似受到特殊物质的影响,严重影响了庭审的正常进行,最终导致他没能参与案件的最终审判环节。

 不仅如此,他还把手伸向了客户信息。

 在案件处理期间,他私自窃取律所的机密客户信息,这些信息涉及众多客户的隐私以及商业机密。他企图为自己成立新律所做准备,全然不顾自己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。他所在的原律所米勒律师事务所,对他提出了严重指控,谴责他这种背叛行为。面对这些指控,Litzenburg不仅没有反思,还反诉律所对他进行诽谤,双方为此陷入了一场激烈的法律纠纷之中。

 此类事件让人们对草甘膦致癌诉讼的动机产生深深怀疑。当像Litzenburg这样利欲熏心、毫无职业道德底线的人参与其中,这些诉讼很可能沦为利益工具,而非基于科学事实。

 这警示我们,面对草甘膦致癌与否等复杂问题,不能仅依赖个别诉讼结果,而应深入探究,以科学研究和权威结论为依据,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,让草甘膦和转基因技术等农业科技的科学性不被歪曲。

 (写于2019年。发表于《农民日报》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