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6章 反正潘总都安排好了(第3页)

两种情况,因工受伤的,基本上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出,但是因工死亡的,只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供养亲属抚恤金。

看到了吧,国家同样给了补救时间,这里有个时间差,就是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,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。

也就是说,看到有职工发生工伤,那你赶紧就去补缴工伤保险和滞纳金,那之后的那些钱就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出了。

但是你如果硬顶着不交,就说没有劳动关系,那抱歉,后面一分钱都不会给你承担。

实务中很多公司就是硬顶,连那个保险都不想补缴,最后被判承担了一大笔的赔付,这种情况很多很多。

法院对于这种情况同样有潜规则,那就是顶格判!

给你机会了结果你不抓住,那该怪谁呢。

而这里,因为是工亡,所以补缴了也没用,只是朗心公司把这拿出来当理由起诉来拖时间。

案件兜兜转转,又来到了长花区法院,长花区法院看周云那张脸都要快看吐了。

但是没办法,该立案还是得立案。

本来按照流程,那根本不可能快,但是因为有周云最开始的敲山震虎,所以看到材料齐全后就直接给立了。

这就是之前那么做的意义,因为这个案子明摆着后面会很麻烦,所以前面肯定要“商量”好。

周律师的所有行为全部合法。

给开出了立案决定书,窗口的张哥犹豫一下道:“周律师,一百多万的标的额呢,您这边不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吗?”

“这些个公司可不是省油的灯。”

张哥在法院干这么多年了也是很懂,很多的案子,胜诉不是什么问题,问题在于能不能执行到位。

周云闻言笑了笑道:“不用,现在就算是申请保全也没用,这家公司账上一分钱都没,我现在起诉就是走个程序而已。”

张哥闻言顿时恍然大悟:“哦对,这是工伤赔付,要是朗心公司不赔的话,可以让工伤保险基金垫付。”

“那行周律师,后面有什么事我及时通知你。”

周云点点头,带着立案通知书离开。

收到法院传票了,冯晨枫一点都不急,潘总更不急。

大家都想的是,最后执行不了的情况下周云肯定会申请让工伤保险基金来垫付。

因为以前都是这么干的。

而且这对于律师来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,因为当事人能拿到钱。

至于说保险基金那边能不能把垫付的钱收回来,那和律师又有什么关系,反正那基金的钱就在那放着,不用白不用。

就在这样的氛围中,一审开庭,然后做出了判决,朗心公司承担赔偿。

不出意外朗心公司再次上诉,安平市中院同样烦,一个案子来回转,但偏偏这都是符合程序的。

所以依旧是没有开庭,经过书面审理后做出了判决,驳回上诉维持原判。

案件终于到了执行阶段!